Monday, October 27, 2008

因为曾经寄托,所以失落。

我和他的开始,没有所谓的惊鸿一瞥,没有风雨交加。有的,不过是简单之极的合眼缘。
机缘巧合下接触后,我从来没有浮起过一丝分开的念头。
或许对其他人而言,他普通、他中看不中用,
甚至有不少人曾经苦口婆心劝我放弃、停止这伤害自己的行为。
固执如驴子的我,只会说:“有了他,我不想要其他的了。”

在2008年的10月27日。我被告知再也不能和他一起了。
再也不会看见我和他形影不离的时候了。
终于到了这道别的时刻。


p/s:找到旧家的日记











习惯了他的颜色大小款式,这两年来我只需拨个电话告知店员,说明编号和尺寸就可以去拿鞋子了。今天却得在商场一家一家鞋店看鞋试鞋,心中似乎少了一块什么的。没有了他,我失落。

这款陪我从大学实验室走到电台南上北下地工作,陪我走过快乐悲伤的白蝴蝶结高跟鞋子,终于停产了。根据该店的会员电脑记录,我总共买了17双同款的鞋子。16双白,一双红色(那是在巴利亚贵语重心长地对我说“你真的非买同色同款的高跟鞋不可吗?”后同一天买下的。)

上一次在419博客在槟城的聚会地点在海边,为了配合夏日气氛穿拖鞋。
雪莉看见我走路的模样,关心地问道『你的脚受伤?』
是的。我穿高跟鞋健步如飞;穿拖鞋时走路反而像企鹅。

结论是:我从来不否认自己对某种人事物的情意结会大于其他的一切。

17 comments:

雪莉 said...

哈哈哈,的确!你穿高跟鞋时,走的真得很快!
还可以走走猫步,跑跑步

Anonymous said...

没关系啦~你有不是失去我~不必那么失落~

Anonymous said...

昨晚抱抱的时候一直没有跟你打招呼。因为想讲的第一句对白很老土的,你长得真的很像我表姐。呵呵。

无论如何,大家还是在现实擦身,在网络交集。

你好,我叫利端,大家都是有利的人。哈哈。

元元 said...

唉,新的高跟鞋难穿到我想把它拿去丢狗。

利端,
坦白说如果你在
“真的很像我表姐”后加上
“我表姐真的是美女”,
我绝对不会认为这开场白很老土。真的。

嗯,你好。抱歉那晚我走内向路线,错过了和大家交流的机会。

〤Ecl!5oNz™〤 said...

我用一样物品用久了...
就会产生一种特别的情愫...
一旦失去那物品...
就会不自在... = w =

Rachel Core said...

所以1027晚上的那双高跟鞋是新的哦?

我有注意到哦~鞋头是比较尖的,对吗?

元元 said...

〤Ecl!5oNz™〤, (你的名字很神奇下~)
嗯,这是我众多情意结中较为严重的一个。

rachel,是的,它们让我乖乖地坐了一整晚。呵呵

wei said...

停了也好啦,如果看到60歲的阿嬤穿上面那雙鞋,我驚!

元元 said...

谢谢提醒,过多几年阿嬷会带惊风散出门。

飞飞 said...

糟糕,如此一来,你就不是你了。。。。。

~David~ said...

果然够力!终于肯换新鞋咯!害我在大学时期每天看你穿同样的鞋>.<

元元 said...

飞飞,彦利还是彦利,不过不再是那个彦利。

~David~ 呵呵,我还记得在走在图书馆时脚步得特别放轻…… :P

Anonymous said...

元元,希望很快你可以找到你的'第二最爱'哦~ 心头好真的很难找,幸好刚刚在The Curve见到一见钟情的高跟鞋,下次有机会再和你分享 :)

元元 said...

格拉蒂斯,oh yeah~!一见钟情的高跟鞋~赶快带回家!只要一直都很喜欢,那么价钱贵一点也ok的。最重要不要给自己留下遗憾啊。

Anonymous said...

你好。
沒想到你和他的告別日是我當天的生日。
呵呵呵!

喜歡你的部落,很美麗。

元元 said...

美丽的阿金,

1027,生日快乐。

这一天,也是马来西亚一群博客连续两年举办聚会的日子。呵呵

谢谢。(可是我比较喜欢你部落格的照片文字,呵呵)

哈亞斯 said...

人嘛~
总有一些东西是自己非常喜欢的~
就像我有一件衣服,已经穿了整5年了但是还是在穿,都小心翼翼的,怕它烂了就没了,因为是在距离这里13个小时的地方带回来~

Life isn't tied with a bow, but it's still a gift.谢谢你。每天都是奇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