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nday, April 7, 2008

最后一个月,公干奇遇。



不可思议。
两辆车子同一个晚上前后相隔五个小时在同一条高速公路上抛锚两次。同一个司机。乃本小姐也。

拖车的uncle
「什么~!?又是你们~!?」
uncle,难道你认为我们很希望一天之内被你拖两次的吗?

许鈧凯飞车从槟岛下来找我。我们四个其实根本不知道自己身在何处。反正周遭一片漆黑就对了,什么路牌都看不见。
当我知道原来我们是在BehrangSlim River之间时,他已经过Tanjung Malim,还告诉我说他看见了Rawang----40km 的路牌。
总而言之,整个晚上一塌糊涂就对了。


May子我觉得我的男朋友不会做这样的事。当然,我觉得自己也不会提出这样的要求啦。」
当我那频临没电的电话收到他的那一封短信「要我去载你们吗?」的那一刻,我也不敢相信原来世上真的会这么一个男生愿意在凌晨来回600公里的路,找我。

结果May子他们决定先回吉隆坡,待阿Luke在1u的户外直播完毕后再一起北上。

而我,则前后驾了 四辆车子,
星期六早上七点抵达槟城。

根据原定的计划,我们应该是在星期五晚10点到达槟岛的酒店的。



p/s:原来偶一抬头,发现情人正在往自己施施而来的惊喜感受,难以言喻。(许先生怪叫:“施施而来?我开220啊!“)

6 comments:

Anonymous said...

而且还不怕,不信邪的在去槟城路上讲鬼故事~

Anonymous said...

我想...只有你才能够让我这么做。

Anonymous said...

在电台听到may说起这事故了,大家能够安全就可以了...有惊无险的经历。

Jeffrey04 said...

本来听到那则喜事我是感到很讶异的("怎么那么快??!")

但是……看完了你这篇文章,如果我是女的我也会飞身扑过去

~David~ said...

没事就好了!晚上了在高速公路上车子抛描是很危险的!祝你好运~

元元 said...

嗯,其实还好,没有ah may说的那样可怕。呵呵

致jeffery04,
哦那个决定,其实在今年一月就达下共识了。

Life isn't tied with a bow, but it's still a gift.谢谢你。每天都是奇迹。